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山东省要求各地组织各地沟盖板产权单位认真查找城区道路上出现丢失、破损、松动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地沟盖板”,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产权单位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尽快全部更换完毕,对城区低洼地段、易积水路段的雨水篦子和地沟盖板,采取新的加固措施,努力消除“马路陷阱”。
同时,山东省将积极推广具有防盗窃、防坠落、防移位的地沟盖板,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现有不具备“三防”功能的地沟盖板,产权单位应在2017年前全部更换完毕。暂不具备三防功能的地沟盖板,要在地沟盖板下方加装承重能力在100公斤以上的专用防坠安全网。
山东省规定,地沟盖板实行“谁所有、谁负责”制度,地沟盖板产权单位是管理第一责任人。因地沟盖板破损、丢失造成车辆、行人损伤的,一律由地沟盖板产权单位负责赔偿。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基础管理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山东省住建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对相关单位、个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