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此前说好的解决方案,某通讯公司应该在5月31日之前支付出租车公司相关费用。但5月31日上午,的哥舒国良却得到消息,该公司拒绝支付这笔费用。他随即将损坏的出租车再次拖回事发地点,“还像以前那样,继续找责任单位。”舒国良说。
受损出租车被拖回现场,的哥舒国良说,之前承诺要支付出租车维修费用的某通讯公司反悔了,他把车又拖回到了之前的事发地点。舒国良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一位姓马的经理说:“按照公司规定,这次车辆损失如果找不到责任单位,就得司机自己承担了,这对司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费用。本来听说司机已经找到责任单位了,对方也同意赔偿,我们还替出租车司机感到高兴,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
通讯公司否认同意赔偿
对此,当初出面处理此事的某通讯公司负责维护方面的陈经理表示:“我当时没说由我们赔偿。我当时说,根据我们了解,这口井应该是一口由三家单位共建的井,建的时候有协议,上面应该写着这口井的所属权。因为我们找不到那份协议了,我说,让那两家单位把当初的协议找一下,如果协议上说这井是我们家的,那我们肯定赔。但如果不是我们家的,那我们就不能赔。”陈经理还表示,舒国良可以走司法途径,他们一定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另两家单位都说不担责
记者随后联系了陈经理所说的另两家通讯公司。一家通讯公司负责线路维护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那个共建协议应该是有,但那属于我们内部资料,对外不能随便查阅,我们领导表示,这份协议我们不能提供。但我们心里很清楚,这口井所有权肯定不归我们。所以如果受害方真的对我们有什么想法,他可以走司法途径,可以起诉我们。”另外一家通讯公司管网中心工作人员也对此事作出了答复:“井下面虽然有我们的线,但这口井肯定不是我们家的,而且也没什么共建协议,所以无论你找我们,让我们负责,还是让我们帮忙提供协议,都说不上。”该工作人员表示,线虽然从某通讯公司通讯井里走,但纯粹是借用,这里面没有归属关系,也不存在承租关系。
的哥选择坚守现场维权
记者在事发地点看到了舒国良的出租车。这次出租车停在了那口“咬人井”的旁边,车后面立了一个三角反光牌,车后窗上还贴了4个字“沟盖板咬人”。舒国良说,面对目前的状况,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继续在现场默默地等待。“为什么不选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记者问。“且不说走司法途径的繁琐,就算走了司法途径,谁能保证我一定能拿到赔偿?”他说。